五常一票否决权适用范围

律师回答

大国一致原则:
      联合国安理会的一项表决原则。
      安理会表决实行每一理事国一票。对于程序事项决议的表决采取9个同意票即可通过。对于非程序事项或称实质性事项的决议表决,要求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在内的9个同意票,又称大国一致原则,即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都享有否决权。
      在这种制度下,只要一个常任理事国对某一决定投反对票,即使安理会其他所有14个理事国都投赞成票,该项决议也不能通过。但是,另一方面,某项得到5个常任理事国一致同意的决定,如果有7个非常任理事国反对或弃权,因而不能获得9票的多数时,该项决定同样也不能通过。这种情况,可称之为非常任理事国的"集体否决权"。
      常任理事国的弃权或者缺席不被视为否决,不影响决议的通过。
      联合国最初没有详细描述"缺席",仅仅在投票系统中提到了弃权 曾产生过争议,但之后都默认缺席视为弃权。——360百科
      就是这样,五常在所有事项都有一票否决权。
      那为什么美国反中,但中国依然恢复了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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