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要件:
1、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手续,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2、双方当事人已签订离婚协议并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大达成一致意见;
3、双方是自愿离婚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规定,夫妻协议离婚的,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当事人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一、夫妻协议离婚有效吗
夫妻协议离婚有效。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经过协商达成的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的一致意见,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经男女双方签字认可后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双方需要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提交协议离婚申请。通过工作人员的审核后,双方在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后就可以领取离婚证。
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
1、离婚协议只有是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
2、认定离婚协议自夫妻双方达成共同意思表示时成立,即双方签字时成立。因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满足三个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以终止婚姻关系为目的,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一致性意见,符合法律规定,也不违背社会公共道德。
3、离婚协议成立并不代表离婚协议生效。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如何分割、子女由谁抚养等内容的约定都是以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条件,如果双方没有解除婚姻关系,这些约定也根本无从谈起。因此离婚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
二、孩子多少岁可以离婚
孩子不管多大都能离婚。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一、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初审;
3、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4、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申请发给离婚证;
5、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6、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包括:
1、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
2、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者,不予办理;
4、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不予办理。
总之,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对财产问题及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一致意见。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是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的一种证明,保证离婚协议书约定条款的履行。
三、协议离婚必须当场完成吗
协议离婚不是当场完成的。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交离婚申请,经过三十日的“婚姻冷静期”后,双方需要再次到婚姻登记处申请领取离婚证。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