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土地所有权是一项专有权,其权利主体的特定性。农民不享有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指一定地域范围的农民集体对其土地所享有的占有、支配、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或农民集体,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这是由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农村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很明确的,是“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