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公司取名。
2、股东身份证明、企业资金情况。
3、提供法定代表人和监事身份证明和任职证明。
4、编写公司章程。
5、注册地址证明。如果是自由房产,则提供房产证明;如果是租赁的,需要提供租赁合同并索要房产证复印件。
6、成立股东会选举执行股东,确定公司经营范围,日后经营业务不能超出公司章程制定的范围。
7、将资料提交至辖区五证合一办理窗口,领取五证合一受理通知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十二条 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公司登记申请书;
(二)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三)公司章程;
(四)验资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六)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七)公司住所证明。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