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案的立案流程:
1、将立案材料提交给经侦大队或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并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在办卡开户时的登记资料或被盗用、冒用信用卡用户的资料、被骗款项的银行帐单,银行催收通知凭据等,并配合公安机关做笔录,取得报案回执单;
2、公安机关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调查,以认定有无犯罪事实的发生,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3、对于需要立案的案件,进行立案,对无需立案的由工作人员制作不立案通知书,有关负责人同意后,将不立案的原因告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该案起诉到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对于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案件,应当依法对被告人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手续。人民法院对同一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不得重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