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丢失的处理:
1、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的,可将剩余的合同作废,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
3、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购房者还要和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一、购房没有合同只有收据
买房没有合同的,可以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如果已经做完了预售登记,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申请注销,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并且已经办理银行贷款后丢失合同的,还需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二、买房贷款合同可以补办吗
1.贷款合同丢了能补办。
2.若购房者不慎将贷款合同遗失的话,也是可以经过以下方式来补救的:借贷人可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重新复印一份。若借贷人在还未办银行按揭前就丢失了贷款合同,那么还需借贷人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后,再拿着有关证明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再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即可。
三、按揭房抵押合同找不到哪补办
购房合同丢失后根据不同的情况需要不同的解决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1、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2、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的声明,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3、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的,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要换成新的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