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十四五”海关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三大板块、10个部分,并设置了20个专栏,包括“十四五”时期海关发展主要指标专栏和19个具有支撑性、引领性以及补短板、强弱项的重点工程项目专栏,是对规划重点工作的细化,也是推进规划落实的重要抓手。
《“十四五”海关发展规划》第一和第二部分构成第一板块,是总论。阐述了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海关建设新征程的发展基础、机遇挑战,从5个方面阐述了2035年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海关的远景目标,阐明了今后5年海关发展的指导思想、必须遵循的原则,并从深化政治建关、改革强关、依法把关、科技兴关、从严治关“五关”建设的维度,明确了“十四五”海关发展要实现“五个大幅提升”的主要目标,即:政治建关全面强化,政治建设水平大幅提升;改革强关纵深推进,制度大幅提升;依法把关全面加强,法治建设水平大幅提升;科技兴关动力强劲,科技创新应用大幅提升;从严治关成效显著,干部队伍素质大幅提升。《“十四五”海关发展规划》第三到第九部分构成第二板块,部署了“十四五”时期海关发展的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7个部分的任务举措归纳起来包括服务国家大局、海关发展动力支撑、体现海关特色等三大方面。《“十四五”海关发展规划》第十部分为第三板块,明确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部署、全面统筹推进、强化支持保障、狠抓督导落实4个方面作出部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