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说明比较严重,并且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基本上是在拘留期间取得。2、大部分犯罪嫌疑人是第一次进看守所,不知内部规定,总以为看管自己的人员就是办案人员,内心不知自己犯的事有多严重,也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还担心被刑讯逼供。甚至办案人员叫他们签字,他们看都不敢看或与自己说的不一致就签了,这样的话对自己是相当不利的。3、律师在刑事拘留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提出意见。还可以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与外界隔离对其来说是人间地狱,不知所措。这时候如果能委托律师,告知应有的权利及家属与办案机关的看法,做到心中有数。案件办理的程序及有哪些办案人员会来提审,都可以提前预知,能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刑事拘留请律师管用吗
刑事拘留请律师管用的,可以在整个刑事犯罪审理过程中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就可以聘请律师为他提供法律帮助。律师介入后,可以更加充足地对了解案情,从而能够在开庭审判时有足够的准备。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因此,如果自己或者家人有刑事案件的,还是建议委托相关律师进行辩护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刑事拘留请律师管用吗
刑事拘留请律师管用的,可以在整个刑事犯罪审理过程中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就可以聘请律师为他提供法律帮助。律师介入后,可以更加充足地对了解案情,从而能够在开庭审判时有足够的准备。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因此,如果自己或者家人有刑事案件的,还是建议委托相关律师进行辩护的。
刑事拘留的人可以请律师吗
被刑事拘留期间可以请律师。《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刑事拘留期间可以律师会见吗?
关于刑事拘留期间可以律师会见吗的法律问题。
一、刑事拘留期间可以律师会见吗?
刑事拘留期间律师是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依据相关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在会见的同时,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还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二、律师会见当事人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律师会见的内容和工作方向,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应关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会见前的准备工作要做得充分,在前往会见之前应进一步检查委托手续填写是否完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公函领取和填写得是否规范、随同人员(协办人员)是否持有执业律师证或实习律师证、律师助理证、本次会见的重点内容如果较多还应列出提纲。
2、会见过程中除应注意上述列举的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原则以外,还必须注意不要将通讯工具交在押人使用、不要夹带信件、现金、物品等,要特别注意被会见人的精神状态和心理动向,一个人在押状态下对律师的信任和依赖是无可替代的,律师如果发现异常应及时与看押机关或司法机关沟通,律师要想获得别人的尊重必须以自己的行为来证明自己,而不应成天抱怨灾“这难”“那难”,其实世界上最难的事是克服自己、管好自己。
3、每一次常规的会见之后,承办律师都应对会见获得的当事人(被告人)陈述进行研究,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线索、案情线索要认真分析,该取证的应取证、该申请取证的应及时申请,因为只有“证据”才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利器。
在现实生活当中,被采取了刑事拘留的措施,就意味着短期的被限制了人身自由,这种情况之下是可以委托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的,而律师因为要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因此需要会见犯罪嫌疑人,这也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所规定的律师享有的独特的权益。
相关内容:辩护律师何时可以会见?
一、辩护律师何时可以会见?
会见时间。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时间,由现行刑诉法的“第一次讯问后”提前至“第一次讯问日起”,并且新刑诉还删除了现行刑事诉讼法中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须经侦查机关批准的限制。完全吸收了律师法的规定。
2、会见手续。新刑诉吸收了律师法第三十三条,“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三证)即可会见的规定。
3、会见程序。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的规定,取消了现行刑诉法侦查阶段的会见侦查机关根据情况可以派员在场的规定。对一般案件,律师会见直接向看守所提出,看守所必须最迟在四十八小时内予以安排,这一规定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实践中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必须经办案机关安排的问题,但是看守所“四十八小时”的宽限,在实践中可能会带来新的问题。而且“四十八小时”一旦成为常态,会直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的整体会见效果。
4、会见范围。与律师法不同的是,新刑诉虽然取消了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侦查阶段的会见应经侦查机关批准的限制,但是增加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人员的,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的限制。因此,实际上,与现行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相比较,律师侦查期间会见在押人须经侦查机关批准的范围扩大了。即律师会见权比现行法律规定明显减小。
5、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会面不被监听。
新刑诉在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会面上的规定全面吸收了律师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但是又与律师法有明显的区别。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当中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都有权利委托律师来为自己进行辩护,而对于被告一般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当天就可以进行会见了,所以需要及时的主要律师的会见时间,才能在第一时间争取自己的权利最大化。
刑事拘留请律师可不可以保释
1、律师可以代为申请取保候审,是否能够取保候审,取决于当事人的案件是否符合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而不是取决于是否请律师。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