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退职金指从企业工作十年以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因其他原因正常离职的人可以领取的一笔经济补偿,其主要是补偿员工在职期间未享受的社会保险以及加入公积金后的个人账户余额。如果您领取了退职金,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继续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您的退职金是在正常离职后领取的,您可以按照当地的相关规定和政策继续参加社会保险。对于在个人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您可以选择继续为个人账户缴纳公积金。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的退职金是在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领取的(例如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况下或者您自己提出了辞职),则可能会影响您继续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因为按照规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能申请失业保险金,也不能继续参加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具体情况需要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的意见。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缴费年限满十年的(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需要补缴至15年),可以退职,从养老保险基金按月领取病残津贴。退职的人员病残津贴随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一并调整,达到退休年龄时,不能改办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