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专利法规定,申请人把申请文件直接递交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的,经当场审查,凡符合受理条件的,其提交日就确定为申请日。申请人邮寄的申请文件,凡符合受理条件的,以邮件寄出日为申请日。寄出邮件的邮戳日期不清楚的,以邮件寄到专利局的邮戳日为申请日。邮件的邮戳都不清楚的,以专利局收到日为申请日。申请日确定后,不能随便更改。只有在下述两种情况下允许更改申请日:①由于邮戳不清,专利局以收到日为申请日,或者申请人认为专利局确定的申请日有误时,申请人可以提供寄出申请文件的挂号收据或其它证据,要求专利局予以改正。专利局经查证核实后,可以更改申请日。②对于已经提交的专利申请,申请人自己或经专利局审查发现,说明书中写有附图的说明,但实际未交或少交、漏交附图的,申请人可以主动补交或者在接到专利局的补正通知后,在指定期限内补交附图。按规定补交附图的,以附图的最后提交日确定为该申请的申请日。凡更改申请日的,专利局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专利申请日如何提出更改
①由于邮戳不清,专利局以收到日为申请日,或者申请人认为专利局确定的申请日有误时,申请人可以提供寄出申请文件的挂号收据或其它证据,要求专利局予以改正。专利局经查证核实后,可以更改申请日。②对于已经提交的专利申请,申请人自己或经专利局审查发现,说明书中写有附图的说明,但实际未交或少交、漏交附图的,申请人可以主动补交或者在接到专利局的补正通知后,在指定期限内补交附图。按规定补交附图的,以附图的最后提交日确定为该申请的申请日。凡更改申请日的,专利局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专利权申请日怎么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专利申请中,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如何请求更正专利申请日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指南》的规定,申请人收到受理通知书之后认为受理通知书上记载的申请日与邮寄该申请文件日期不一致的,可以请求专利局更正申请日。以下为请求更正专利申请日的申请程序:1、提出申请(一)在递交专利申请文件之日起两个月内或者申请人收到受理通知书一个月内提出。(二)附有收寄专利申请文件的邮局出具的寄出日期的有效证明,该证明中注明的寄出挂号号码与请求书中记录的挂号号码一致。符合上述规定的,应予更正申请日;否则,不予更正申请日。2、准予更正准予更正申请日的,作出重新确定申请日通知书一式两份,副本送交申请人,正本存档,并修改有关数据;不予更正申请日的,对此更正申请日的请求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另外,当事人对专利局确定的其他文件递交日有异议的,应当提供专利局出具的收到文件回执、收寄邮局出具的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如何更改专利申请人
更改专利申请人需要当事人订立书面的变更专利申请的合同,然后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登记,再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登记后专利申请权的变更就正式生效。根据法律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问:专利申请文件有错误能否修改?答: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要如何确定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的归属
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3、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4、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5、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6、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