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不予准许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答
摘要:司法鉴定委托需符合条件,不合法、不真实、超出范围等情形不予受理。拒绝受理的案件将退还鉴定材料。重新鉴定情形包括鉴定人资格不合、程序不符、结论与其他证据矛盾等。司法鉴定机构可接受法院委托对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司法鉴定人需满足条件并取得执业证,从事鉴定业务。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行业协会进行自律管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是不予受理的:
(一)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对不予受理的司法鉴定案件,鉴定机构会向委托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退还其提供的鉴定材料。
重新申请司法鉴定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上级法院的司法鉴定机构做重新鉴定: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四)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
(五)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
(六)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
(七)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的。
司法鉴定机构可受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拟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文书、检验报告、勘验检查记录、医疗病情资料、会计资料等材料作文证审查。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2005年9月司法部发布的《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司法鉴定人应当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按照登记的司法鉴定执业类别,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司法鉴定人应当在一个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
“司法鉴定管理实行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人及其执业活动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司法鉴定行业协会依法进行自律管理。”
司法鉴定人应当具备《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按照登记的司法鉴定执业类别,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司法鉴定人应当在一个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
延伸阅读
结语:司法鉴定机构在受理鉴定委托时,必须遵守一定的规定和条件。如果委托事项超出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鉴定材料不真实或不合法,鉴定要求不符合规定等情况,鉴定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向委托人说明原因并退还鉴定材料。当需要重新鉴定时,人民法院应委托上级法院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司法鉴定人必须具备相关资格和执业证,按照规定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并在一个鉴定机构中执业。司法鉴定机构还可受人民法院委托,对拟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文书和其他材料进行审查。司法鉴定行业实行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章 司法鉴定的实施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章 司法鉴定的实施 第二十条 司法鉴定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诉讼当事人、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的,应当回避。
司法鉴定人曾经参加过同一鉴定事项鉴定的,或者曾经作为专家提供过咨询意见的,或者曾被聘请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过同一鉴定事项法庭质证的,应当回避。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章 司法鉴定的实施 第二十七条 司法鉴定人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记录可以采取笔记、录音、录像、拍照等方式。记录应当载明主要的鉴定方法和过程,检查、检验、检测结果,以及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等。记录的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准确、完整、清晰,记录的文本资料、音像资料等应当存入鉴定档案。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司法鉴定不予准许的情形

司法鉴定机构不接受委托的情形包括:超出业务范围、材料不真实、用途不合法、要求不符规则、技术条件不满足等。退回材料并解释原因。需要重新鉴定的情形包括:鉴定人不合格、程序不符规定、结论与其他证据矛盾、材料虚假或有缺陷、鉴定人未回避但持...查看全文

不予行政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不受理行政许可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三种: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有的申请人不清楚所要从事的活动是否需要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并明确告知申请人其所申请的事项不需要行政许可。...查看全文

司法鉴定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分析: (一)除超出本机构鉴定范围的情况,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的; (二)鉴定材料发生耗损,委托人不能补充提供的; (三)委托人拒不履行司法鉴定委托书规定的义务、被鉴定人拒不配合或者鉴定活动受到严重干扰,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查看全文

司法鉴定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除超出本机构鉴定范围的情况,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的;(二)鉴定材料发生耗损,委托人不能补充提供的;(三)委托人拒不履行司法鉴定委托书规定的义务、被鉴定人拒不配合或者鉴定活动受到严重干扰,致使...查看全文

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_x000D_ 1、当事人一方未取得另一方同意,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_x000D_ 2、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_x000D_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查看全文

不准许撤诉的情形有哪些

撤诉申请在一审时应准许,但存在五种情形不准许,如已开庭或已达成调解协议。二审时应准予撤诉,但有例外情况,如原审判决错误或为规避法律申请。双方均上诉时不终止诉讼。行政机关改变行政行为后申请撤诉不准许。法院驳回撤诉请求后,二审程序仍继...查看全文

不予批准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不批准逮捕的情形: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3、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查看全文

申请司法鉴定重新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解析: 1.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2.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3.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4.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查看全文

申请司法鉴定重新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分析: 1.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2.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3.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4.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查看全文

感情不好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关系出现以下情况,可以准予离婚:重婚或配偶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恶习、分居两年以上或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况。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查看全文

哪些情形下法院不予批准?

法院不容许离婚的情况包括: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原告撤诉后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不予受理;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需经军人同意,除非军人有重大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查看全文

法律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准予离婚的情形如下:1、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二年的;5、夫妻关系破裂的...查看全文

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如下:_x000D_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_x000D_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_x000D_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_x000D_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查看全文

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有: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5、其他情况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一方...查看全文

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有:1、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赌博、吸毒等坏习惯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5、一方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查看全文

不予登记结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不予登记结婚的情况有:《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结婚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双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查看全文

法定不得撤销赠予的情形有哪些

1、经过公证的赠与不可以撤销;2、赠与物已经交付的不可以撤销;3、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如向灾区捐款),属于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可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查看全文

伤情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

律师分析: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1、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2、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3、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4、鉴定要求不符合...查看全文

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有的申请人不清楚所要从事的活动是否需要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并明确告知申请人其所申请的事项不需要行政许可。2、申请的事项不属于被申请的机关的职责范围。申请人只...查看全文

不予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不予拘留的情形有哪些1、不予拘留的情形有: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的;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