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应按约定的日期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每月至少支付一次。未及时支付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
2.以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
3.除非是劳动者实习前有约定公司不需要支付工资,否则公司是要给劳动者发放工资的。可以采取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4.一般来说,可以先与公司商量,若公司拒绝支付工资或者一直拖延支付工资,则可以采取上诉仲裁或起诉的办法解决。
法律依据:《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第八条 企业可在税前扣除的实习生报酬,包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含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贴)、加班工资、年终加薪和企业依据实习合同为实习生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