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当事人在部队里的工资卡丢了,临时身份证暂时没有办理好,当事人可以用士兵证、军官证去办理工资卡,当事人也可以和工资发放部门提出申请,要求暂停工资发放,累积到下一次工资发放日统一发放或者采取现金结算等方法,或者待新工资卡办理完成后再发放,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可以按照约定的方法执行。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