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异地户口迁移流程: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将其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出具证明;
2、男方村委会提供,报县公安局批准;
3、经批准后,持户口簿证明到女户籍站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籍簿和女方户籍证明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5、重新申请身份证。
一、结婚后异地户口迁移需要的材料如下:
1、个人申请;
2、户籍证明;
3、村委接收证,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是在办理出准迁证后办理;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
7、当地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跨省迁户口需要的条件如下:
1、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包括夫妻之间相互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人投靠父母、收养等;
2、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对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当地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3、各类人才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对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各类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以及为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综上所述,结婚后异地户口迁移需要当事人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将其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出具证明,经批准后,持户口簿证明到女户籍站开《户口迁移证》,重新申请身份证,跨省迁户口需要的条件有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包括夫妻之间相互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人投靠父母、收养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