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典中,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主要条款需包括:1、合同双方的基本有效信息,如姓名、地址等;2、经营权被流转土地的名称、面积、土地质量和坐标等;3、经营权被流转土地的主要用途以及流转期限和具体起止时间等;4、土地流转价格,款项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等;5、合同中还应标明双方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条【合同订立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