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应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一方延误履行;
2、当事人一方拖延履行主要债务;
3、经对方催告。延迟履行一方再次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因违约无法达成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在实践中,认定解除合同必须满足第一至第五项条件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合同解除后,如果合同解除有错误或者违反合同的一方,必须向没有错误或者合同的一方赔偿,赔偿一方或者无错误的一方受到的实际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