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出来单位工作的时候一般都是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合同是有一定的年限的,到了一定的年限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否要签名?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否要签名
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是公司告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书,只需要告知,是不需要员工同意的。员工不签字同样是生效的。但是,如果公司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给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劳动合同终止的话是不需要员工同意的,所以是不需要签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了,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