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产公证书的撰写要求:
1、申请公证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其公证书的用途;
3、申请共公证的文书的名称、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和数量和其他补充情况。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