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错过上诉期限如何处理
上诉期限过了的处理方式如下:
1、向人民法院或者检察院提出申诉,由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启动相应的审判监督程序或者抗诉程序;
2、民事案件是在判决书送达后的15天内提起上诉,裁定书送达后的10天内提起上诉;
3、刑事案件是在判决书送达后的10天内提起上诉,裁定书送达后的5天内提起上诉。
二、申请上诉的流程如下:
1、上诉应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上上诉状副本,并预交上诉费;
2、上诉状一般应交原审人民法院,并依照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审人民法院转呈其上一级人民法院;
3、上诉人也可以直接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上诉需要的材料如下: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第二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