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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可以,不可以随便砍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一条 采伐森林和林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成熟的用材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择伐、皆伐和渐伐方式,皆伐...查看全文
乱砍滥伐涉嫌滥伐林木罪,处罚标准如下:未经批准或违规采伐本单位或个人所有的林木,或超过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林木,或滥伐数量在10至20立方米或500至1000株幼树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拘役、有期徒刑或罚金;数量巨大者...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1、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2、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 3、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 4、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 5、...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1、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2、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 3、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 4、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 5、...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1、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2、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 3、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 4、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 5、...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1、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2、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 3、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 4、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 5、...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1.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2.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3.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4.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5.禁止设置...查看全文
律师为大家讲解水源地企业的搬迁问题。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国家为防止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地环境质量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面积的水域...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一、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 二、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 三、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的船舶和车辆一般不准进入保护区,必须进入...查看全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一、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 二、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 三、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的船舶和车辆一般不准进入保护区,必须进入...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一、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 二、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 三、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的船舶和车辆一般不准进入保护区,必须进入...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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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特制定本规定。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经济建设发展,必须保护好饮用水水源。饮用水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均应规定明确的水质标准并限期达标,跨地区的河流、湖泊、水库、输水渠道,其上游地区不得影响下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颁发的部颁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地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文件的编制要求。 【法律依据】: 《饮用水水源保护...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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