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风险提示: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征收契税。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消费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l-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7、在批发环节征收的消费税仅限于卷烟,且是加征的一道消费税。适用税率5%。
购销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1、如果购销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2、如果购销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3、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印花税资金账簿的计税依据
印花税资金账簿的计税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帐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25号)财政部发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自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施行,按照两则及有关规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新会计制度,统一更换会计科目和帐簿后,不再设置自有流动资金科目。因此,《印花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中记载资金的帐簿的计税依据已不适用,需要重新确定。为了便于执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帐薄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二、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帐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购销合同印花税主要有哪些计税依据
印花税按照购销合同征收的计税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拖欠工程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追回被拖欠的工程款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风险提示:行使优先受偿权应注意几个问题:1、优先受偿的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2、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50%以上)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3、建设单位逾期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发包人仍不支付。5、建设工程性质适合于折价、拍卖。对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工程一般要排除在优先受偿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