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这个居住主要指以下几种情况:
(A)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B)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如果是租房光有合同是不行的,必须是备案过的合同才有效;
(C)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D)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2,(A)来上海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B).来上海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C).来上海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D).来上海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