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购房,离婚时房产的分配:如果该房是单方用个人财产所购且房产只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为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配,仍归个人所有。如果该房是单方用共同财产所购,登记在双方名下,那该房为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双方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一、婚前写的名字离婚房子归谁?
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3、如果是婚前购房但存在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时,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4、如果有贷款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如果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结婚前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前买房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前所购房产应认定为是夫妻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个人所有。但是如果该房产是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或是夫妻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有,那么该婚前房产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