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在职孕妇正常产检假是不会被扣工资的,国家有明确的法规规定,在职孕妇在劳动时间里进行产检时,所产检的时间要计入在职孕妇的劳动时间内,不可以按照矿工、事假等进行处理。所以,每个在职孕妇的正常产检都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不应该无故地克扣在职孕妇的工资,要是在职孕妇所在公司坚持扣正常产检假的工资,在职孕妇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