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有:署名权、复制权、发表权、修改权、出租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等,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软件著作权人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_x000D_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_x000D_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_x000D_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_x000D_
(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_x000D_
(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_x000D_
(五)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_x000D_
(六)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_x000D_
(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_x000D_
(八)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_x000D_
(九)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_x000D_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_x000D_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