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审法院审理结果不服怎么办
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可以提出上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
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因此,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上诉,这样法院才能依法进行受理。这也是大家需要在这个过程中了解清楚的内容,这是在很多案件一审之后经常会遇到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