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赔偿协议签订后不给怎么办
1、赔偿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一致意见,并签署生效的协议,该协议即为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对双方并无强制约束力,当义务人不依据协议赔偿时,权利人可就争议事项申请仲裁或起诉;
赔偿协议是在第三方调解机构主持下达成的,当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时,权利人可就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申请仲裁或起诉;
赔偿协议是在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并出具的调解书,自双方签署时,对双方产生强制力和拘束力。因此,当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时,权利人可持调解书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或强制执行等措施,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签了协议书违约怎么办
签了协议书,一方违约的,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的方式来担责;如果无约定的,可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来担责。承担责任的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