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根据《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公民应当遵守社区文明行为规范,不在小区的公共区域搭设灵棚、吹奏丧事鼓乐、抛撒冥纸、焚烧祭品。在小区的公共区域搭设灵棚违反了规定,应由民政部门予以制止,公安、城市管理、物业管理等部门应当予以配合。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妨害公共安全行为之一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设置、使用民用射击场,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二)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标志、防围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标志、防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