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前房子的房产证可以加另一方的名字。婚前房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的,是指个人将婚前单独所有的房产的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按转移登记收取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权证)、房屋登记费。简单来说就是加了名字,就相当于是赠送部分房子的产权给配偶,加了名字之后房子就不是个人财产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_x000D_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_x000D_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_x000D_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_x000D_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_x000D_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_x000D_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