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舅舅无子女,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外甥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舅舅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可以由配偶、父母继承遗产,如果配偶、父母不在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遗产。
如果外甥的母亲,即舅舅的姐妹,先于舅舅死亡的,外甥可以代位继承。遗产由其配偶、父母、或者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舅舅死亡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于外甥并属于法定继承人,故此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财产继承的权利的。只有外甥的母亲已经离世,然后舅舅没有子女的情况下,配偶、父母都已经离世,此时外甥可以代位继承属于母亲的那部分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