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不避让横过道路的行人的。
(二)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的。
(三)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
(四)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的。
(五)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六)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
(七)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
(九)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十)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