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期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吗
预期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损失,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损害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预期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预期违约应根据情况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一、继续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二、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金额有约定。没有约定的,赔偿对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履行合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三、违约金。双方事先约定违约金的,按照约定的违约金赔偿。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者过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四、定金。双方一方交付定金的,适用定金罚则,即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预期违约责任有哪些
预期违约责任:预期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履行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为了及时解决经济纠纷,不少国家以及一些国际公约组织规定,只要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将不履行合同义务,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追究其违约责任。这在法学上称之为“预期违约责任”。预期违约是首先在英美法上确立的一种违约理论。它以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为界,将合同违约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即违约责任)。其含义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当事人一方的自身行为或客观事实默示其将不能依约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当事人一方的自身行为或客观事实默示其将不能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引而产生的责任即为预期违约责任。依预期违约定义,将其分明示违约和默示违约。
什么是预期违约
预期违约是在合同依法成立以后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肯定地拒绝履行合同或以其自身行为预示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违约行为,分为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
能否主张预期损失
可以主张预期损失。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但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主张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