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留置不等于判刑。对任何人认定其有罪及判处刑罚的,只能是人民法院。
监察委留置的案件,侦查部分由其完成;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终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监察委留置是否属于强制措施
监察委的留置不属于强制措施。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区别于刑事诉讼法。反腐败针对的职务犯罪与一般的刑事犯罪不同,监察机关的调查权不同于也不能视同于公安、检察机关的刑事侦查权,不能简单套用或视同于执法和司法机关的强制措施。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有的强制措施有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因此留置调查措施不是刑事强制措施。留置调查措施适用于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调查,属于调查措施。
监察委留置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留置是指经公安机关批准将当场盘问发现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留在公安机关继续查问的行为。
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什么情况下监察委可以采取留置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监察委立案标准
如果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5000元以上,则可以进行立案,贪污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
监察委如何处理职务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