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劳动局可以补办劳动合同,前提是劳动局有备份。一般劳动合同都是一式三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以及劳动局各拿一份,所以如果丢失了,可以去劳动局补办。但是这并不是绝对的,因为有的是一式两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持一份,此时就不可以去劳动局补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_x000D_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_x000D_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_x000D_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