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知民情、了民意、解民忧,着力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服务需求,构建多层次、全方位、“一站式”的便民服务体系,让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建设成果更多惠及城乡居民。”其中还把“生鲜菜店”着重提出作为城市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重要建设。众所周知,生鲜菜店作为农贸菜场体系的一部分,不仅是时代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同时也是城市惠民服务设施构建15分钟便民服务圈的一个崭新突破。它将以全新的业态规划、设计升级改造、体验服务方式创新,并充分借助移动互联、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为居民提供多种智慧生活服务,促使传统的农贸市场或者菜场向智慧农贸、智慧菜场、互联网+菜场转型升级。
【法律依据】: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
第四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 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
土地治理项目,包括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粮棉油等大宗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 良种繁育、 土地复垦等 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草场改良、 小流域治理、土地沙化治理、生态林建设等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产业化经营项目,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牧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第九条 农业综合开发主要扶持农业主产区,重点扶持 粮食主产区。农业主产区按主要农产品产量和商品量以省为单位确定。
非农业主产区的省应确定本地区重点扶持的农业主产县(包括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旗及农场,下同)。
第十条 土地治理项目以 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坚持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农业、林业、水利措施综合配套,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统一。
第十一条 产业化经营项目应参照国家制定的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根据当地资源优势和经济发展状况,确定重点扶持的优势农产品产业。通过加强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第二十三条 用于产业化经营项目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
(一)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基地所需的灌排设施、农用道路、输变电设备及 温室大棚,品种改良、种苗繁育设施,产品整理、分级、清洗、包装等采后处理设施,质量检测设施,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及培训等。
(二)养殖基地建设所需的灌排设施、农用道路及输变电设备等,种苗繁育、品种改良设施,养殖基地生产设施,专用饲料小型生产设施,疫病防疫设施,废弃物处理及隔离环保设施,质量检测设施,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及培训等。
(三)农产品加工项目所需的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原料库、低温库、加工设备、辅助设备及配套的供水、供电、道路设施;质量检验设施,废弃物处理等环保设施,卫生防疫及动植物检疫设施,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对基地的农户进行技术培训等。
(四)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储藏保鲜项目所需的气调库、预冷库、低温库、设备购置安装及配套的供水、供电、道路设施,产品质量检测设施,卫生防疫与动植物检疫设施,废弃物配套处理设施,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的交易场所建设等。
(五)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初步设计)、环境评估等所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