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县乡两级清理编外人员,是指县级及乡级人事行政机关负责依法撤销未经政府编制批准、未有过任职行为,但在岗位上已经形成法定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编外人员。可以分为党政机关编外人员和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两部分。县乡两级清理编外人员的工作包括:
一是调查摸底,统计全区、本级境内行政单位的编外人员;
二是引导未经政府编制批准的编外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辞职);
三是加强人员管理,落实人事编制管理制度和规定;四是开展后续考核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进行处罚。 为加快清理编外人员工作进程,主管部门应该强调纪律,加强管理,落实政策,推动提升政府人事管理、劳动用工水平,规范行政单位的人员招聘、任职、用工、调整党政机关编外人员和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等各项工作。此外,还要加大财力上的投入,提高人员福利待遇,保障编外人员和解聘员工的利益,确保清理编外人员工作达到规定的目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四条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五条 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