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程序是当事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专利权质押合同等材料,然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登记。
法律依据: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第七条
申请专利权质押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文件: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
(二)专利权质押合同;
(三)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四)委托代理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第十一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收到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登记。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第十二条
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质权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