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个人仲裁申请书起的五天内,只要是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申请并且及时通知当事人。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十三条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