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农民进城后,宅基地不必须退出。户口未迁出的、户口已迁出但户内仍有亲属的可以继续使用土地,全家一起迁出户口的需要收回土地,由集体经济组织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重新分配。
法律依据:《宪法》第十条_x000D_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