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遗失了,办理继承的流程如下:
1、房屋评估。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递交资料,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