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权质押贷款在法律上存在风险。以有形资产做担保进行贷款,只要资产没有灭失,对商业银行来说,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安全性较高。商标权属于无形资产,按照现行《商标法》规定,即使已经注册受到法律保护的商标,在有些情况下也会直接被商标局宣布撤销或注销,也可能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这就会使商标失去法律效力而变得一文不值。《商标法》规定,商标权的有效期限是十年。该法规定,商标权利人未按法律规定时间申请续展的,商标即被注销而不受法律保护。(二)《商标法》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有关商标禁用规定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规定,属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的;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申请商标注册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出现这四种情况,经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法》规定,在商标使用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注册商标,在商标权利人未按商标局要求进行改正的情况下,商标局可以撤销注册商标。这些情形,会造成商标权利人的权利丧失,使商标失去担保价值作用,导致商业银行收回贷款的风险大幅度提高。
如何用商标质押贷款
1、商家与银行双方达成用商标权质押贷款的合作意向;2、银行或商家委托某些商标代理机构,对商家持有的商标进行价值评估,确定贷款数额;3、商家与银行双方签订,商标权质押贷款意向书;4、商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商标质押登记流程,取得商标质权证书;5、商家与银行进行系列的商标贷款流程,例如签订合同和协议,或找三方人员做担保和见证等
商标质押登记流程有哪些
商标质押登记流程有以下这些:1、出质人与质权人向商标局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三)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四)直接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五)出质注册商标的注册证复印件;(六)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评估报告。如果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已就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达成一致意见并提交了相关书面认可文件,申请人可不再提交;(七)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应当由翻译单位和翻译人员签字盖章确认。2、《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的领取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登记日期。商标局自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应当载明下列内容: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出质商标注册号、被担保的债权数额、质权登记期限、质权登记日期。
商标许可不备案的风险有哪些
1、商标许可不备案的风险有: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应当与其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商标权质押是否登记生效
对于注册商标权质押,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签订书面合同后,质押合同成立并生效。双方当事人到主管部门办理注册商标出质登记后,质权设立发生法律效力。
质押中的商标如何办理转让
商标专用权出质后,出质人原则上不得转让商标,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根据法律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