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证办理流程:(一)提供所需材料(二)进行产权登记(三)契税税率及缴款书的办理1.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2.提供销售复印件(带原件校验)。3.提供销售合同及最终补充合同复印件(带原件校验)。4.若开发公司代为办理,则派遣员工时应出具公司盖章的证明书。(四)注意事项:保证合同、测绘报告等各个凭证的内容一致性,认真核对,确保措辞、各项、日期等一致无误。
二、房产证办理所需材料: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2.商品房销售统一原件。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一、产权办理应提交哪些资料
产权办理需要以下这些资料:1、申请办理产权证的当事人个人信息,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房屋购销合同的原件和补充合同的原件;3、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4、房屋的完税凭证,也就是契税缴款书;5、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和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二、买房子夫妻双方都未到场要自己去办房产证吗
1、夫妻双方可以都到场,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2、办理房产证是需要本人去的,提供的材料需保证合同、发票、测绘报告等各个凭证资料的内容一致性,认真核对,确保措辞、各项数据、日期等一致无误。
3、房产证办理所需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