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方在国外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应当由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_x000D_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_x000D_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_x000D_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