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以调整员工公积金缴存比例,从12%到5%的比例都是可以的,但是却不能随意调整。
首先,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应该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和程序
对于员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明确规定,下限是职工上一年平均工资的5%,上限是12%,在中间浮动是可以的,但是要求企业和职工双方同比例缴纳。
现在企业提出要将缴存比例从12%降低到5%,毫无疑问可以降低成本支出,但是这却会影响员工的收入,那么可否调整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这样规定的: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也就是说企业如果的确存在困难,那么降低公积金是可以的,但是需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并表决通过,还要经过审核批准之后才能实行,因此,企业是不能随意调整的。
那么对于没有工会或者没有职工代表大会的企业来说,毫无疑问,需要员工本人同意才行。
其次,用人单位调整员工的待遇,需要符合合同约定并经过劳资双方协商一致后才可施行
虽然并不是所有企业的劳动合同中都会约定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但是的确有一些单位是将公积金收入作为待遇的一部分写入合同的,对于这种情况,如果企业随意降低公积金缴纳比例,毫无疑问属于违约行为,是不会得到法律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