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合伙人做生意合同到期了,不想继续和他合伙,能让他退出吗?
法律分析:合伙人退出生意,是很正常的诉求。处理流程:1、与合伙人协商,表明退出的原因;2、承担自己的责任和义务;3、有工商登记股权的,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当时和个人合伙做生意,钱打给对方没有签合同,后来对方给钱签了欠条
法律分析:如果有事实存在,没有签合同不代表合同没有成立。如果没有事实,则所打过去欠款可以以不当得利起诉协商不成 到法院起诉 让对方退还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人合同专用章和公章在签合同时都是有效的,盖公章不影响合同效力。同时如果能够提供旁证证明签约时单位出于自愿,即使使用了不合格的章如财务专用章也可以认定合同等法律行为成立。此外,个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代表单位的意志。企业自行刻制的其它业务章,如物资进出库专用章等,还有企业隶属各级职能部门、基层单位的公章等等,这主要是在企业内部使用,一般来说,不能在企业的外部使用。这些内部章的加盖仅是该事实的确认。如果档案专用章盖在合同上,就不产生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
合伙生意可以说退就退吗?
两个人在一起合伙做生意,如果一方要求退出是可以的。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我们合伙做生意。我把钱打了过去,但是没有签合同。我可以要求退款吗?
法律分析:没签合同能退款,退款事项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但是,提出退款的一方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则要视情况而定:一、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接受了对方履行的主要义务,视为合同成立并且生效,提出退款的一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提出退款的一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合伙承包是要两个人签合同吗
1、合伙承包不一定要两个人签合同。2、根据法律规定,合伙承包的,双方可协商确定签两个人的名字也可选择其中一人作为代表签名字,但最好双方都在合同上签字确认。3、此外,合伙双方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