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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交住房维修基金的时间: 1、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2、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房...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住房维修基金应当在交房前缴纳。依据相关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查看全文
一、住房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对于房屋维修基金很多购房者都已经理解了,而对于房屋维修基金的缴纳时间来说,购房者都是比较关心的。一般来说在房屋交付之前,业主就应该将房屋维修基金缴纳完毕。对于房屋维修基金的缴纳方式有两种,首...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住房维修基金在房屋交付前交纳。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或者参考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的总房价,按照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交纳,具体收取标准由各...查看全文
住宅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1、那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是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 2、对专用房屋维修基金实行“钱随房...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一、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1、房屋维修基金应当在房屋交付前缴纳。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或者参考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的总房价,按照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查看全文
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 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或者参考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查看全文
房屋维修基金缴纳规定如下: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查看全文
房屋维修基金缴纳规定如下: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查看全文
新房维修基金缴纳方式及时间:业主可在房屋交房前直接存入专户或委托开发企业代交。购房者按2-3%比例交纳基金,售房单位代收,不计入销售收入。维修基金由业主共同筹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不得个别提取。契税和维修基金一般在期房交房时交给开...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一、住房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1、对于房屋维修基金很多购房者都已经理解了,而对于房屋维修基金的缴纳时间来说,购房者都是比较关心的。一般来说在房屋交付之前,业主就应该将房屋维修基金缴纳完毕。对于房屋维修基金的缴纳方...查看全文
房屋维修基金通常在房屋交付前就应该完成缴纳。如果是首期房屋专项维修基金,那么缴纳的时候就有两种方式。一是自己直接存入房屋维修基金专户;二是如果自己觉得缴纳维修基金麻烦,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商代为缴纳。开发商受到业主的委托之日起三十...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服务维修基金交纳的时间:一般来说在房屋交付之前,业主就应该将房屋维修基金缴纳完毕。对于房屋维修基金的缴纳方式有两种,首先业主可以自己直接存入到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中,其次如果 业主觉得自己交纳维修基金比较麻烦的话,也可...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1、房屋维修基金应当在房屋交付前缴纳。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或者参考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的总房价,按照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来计算,具体收取标准由...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1、房屋维修基金应当在房屋交付前缴纳。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或者参考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的总房价,按照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来计算,具体收取标准由...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房屋交付前交纳。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或者参考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的总房价,按照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交纳,具体收取标准...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住房公积金是从1999年4月3日开始实施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文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于1999年4月3日发布并实施。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查看全文
自1999年6月起,住房公积金正式实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新入职的员工从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为员工当月工资乘以公积金缴存比例。同时,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根据个人情况补交住房公积金中少缴或漏缴...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是自1999年6月开始执行的。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与职工按照规定储存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挪作他用。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查看全文
1、住房公积金是从1999年6月开始正式执行。 2、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要...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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