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
1、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的仲裁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决定受理的,在开庭之前将开庭日期、地点通知双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