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因此父母健在,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财产。但可以采取订立遗嘱的方式继承房产。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按照自己的意愿和想法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体现的是遗嘱人的真实意志。遗嘱人可以采取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的方式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在签订遗嘱的过程中要具备以下实质性要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
(2)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它财产无效。
(3)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6)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