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之后,户口可以选择迁出,若对方同意,也可以选择不迁出。想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可以迁回结婚前原户籍的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或另外立门户,因为我国户口政策各地的规定都不一样,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不同。通常,另立门户的办理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且符合规定的条件,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调解离婚的,还要携带判决书或调解书,到有关部门办理。如果离婚后再婚,也可以在离婚后把户口迁到再婚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户口也可不迁出,依然留在原所在地,这样也不会影响到双方的再婚或房产买卖,但是,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有判决书裁决要求等等,那么就要迁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