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不需要,新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房产证;契税发票。职工办理提取时请您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审批表和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